11330282002976461L/2024-180838
主动公开
配给管理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4-10-08
2024-10-08
面向社会
根据《慈溪市2024年保障性租赁住房示范标杆项目建设奖补资金的使用方案》(慈住建〔2024〕57号)的有关规定,经企业申报、受理审核、各部门评审等程序,现将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示范标杆项目建设奖补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公示期为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提交书面材料反映情况,说明异议理由,并提供证明材料。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574—63035750。
附件: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示范标杆项目建设奖补评审结果公示.xls
慈溪市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