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市残联等6部门单位《关于印发宁波市用人单位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奖励办法(试行)等3个办法的通知》(甬残联〔2022〕2号)文件规定,对符合条件的6家超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用人单位给予奖励,现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奖励金额(元) |
1 | 宁波联华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24840 |
2 | 浙江太阳洲电气科技有限 | 16560 |
3 | 慈溪市天华不锈钢轴承厂 | 8280 |
4 | 慈溪市东方玻璃有限公司 | 8280 |
5 | 宁波金峰文体器材有限公司 | 8280 |
6 | 慈溪慈东综合门诊部(普通合伙) | 24840 |
合计 | 91080 |
本次公示自2024年 10月16日至2024年10月22日,共7天。公示期间,用人单位如有异议,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慈溪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提出,我们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核实,并向提出异议的用人单位进行答复。
联系电话:0574-63962036。
慈溪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