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8985X/2023-178329

发布机构:

桥头镇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文件解读

政策层级:

乡镇街道政策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发布日期:

2023-07-05

成文日期:

2023-07-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解读:《桥头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桥头镇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

近年来,国家、省每年都有新的政策法规出台或修改,为保证政令畅通,对那些存在与上位法不一致、工作任务已完成或适用期已过等问题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我镇及时进行清理废止或宣布失效,来消除制度性障碍。

二、制定的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机关应当每隔两年对本机关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组织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制定机关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应当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三、解读的主要内容

我镇对2023年5月31日前印发的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继续保留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决定废止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

本部门制定的继续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   题
行政规范性文件 “三统一 ”编号文  号

1

桥头镇上林湖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生态补偿实施意见

BCXD-73-2016-0001

桥政〔2021〕49号

2

关于进一步明确桥头镇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日常工作制度的通知

BCXD99M-2021-0001

桥政〔2020〕44号

四、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 慈溪市桥头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  张威迪

联系方式:0574-635596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