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0029771064/2023-178851
市财政局
主动公开
政协委员提案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3-07-14
2023-07-14
面向社会
黄锡映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投入的建议》(第129号提案)收悉。经会同市住建局、慈溪城投集团共同研究,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我市城乡人居环境治理和生活品质提升的重要举措。市镇两级财政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高度重视,2006-2022年共投入10亿余元专项经费,用于各镇(街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建设。根据现有财政体制,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中心城区由市财政全额负担,第一类型镇(街道)包括观海卫镇、周巷镇、龙山镇、慈溪滨海经济开发区,市财政按照审定的工程直接费给予60%的补助;第二类型镇(街道)包括逍林镇、横河镇、宗汉街道,按照审定的工程直接费给予65%的补助;第三类型镇(街道)包括掌起镇、附海镇、桥头镇、匡堰镇、新浦镇、胜山镇、长河镇,按照审定的工程直接费给予70%的补助。按政策规定,市财政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保障项目按计划推进。
为保障2023-2025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资金,完成“到2025年底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行政村覆盖率和水质达标率95%”的任务,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资金筹措机制,继续保持市级财政投入力度。2023年,市财政安排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续建项目预算资金5000万元、新建项目预算资金5000万元,共1亿元资金,保障年度项目按计划实施。同时,城投集团将在3年期间投入5-8亿元对全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进行全面提升。
最后,感谢您对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慈溪市财政局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