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17299388A/2023-177020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动公开
计划总结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2023-06-08
2023-06-08
面向社会
一、2022年主要工作和成效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推进的开局之年。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科技引领,强化数字赋能,统筹抓好“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城市精细化管理、民生实事工程建设和安全生产等工作,我市以全省无违建指数第一的成绩获评2021年度无违建创先争优示范县(市、区);连续获评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单位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优秀县(市、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指数和执法效能指数均位居宁波前列,全局累计办理普通程序案件4437件,简易程序案件10390件,案件办理量位居宁波前列,相关工作得到高兴夫副省长、林坚书记和章程市长的批示肯定。一年来,全局干部职工上下同心,担当作为,在防台抗汛、疫情防控面前展现不畏艰苦,在城市管理上苦练“绣花功夫”,在行政执法上厚植为民情怀,城市管理更加智能精细,综合执法更加规范有力,为民服务更加精准有效,队伍作风更加优良高效。
回顾过去一年工作,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城市治理不断精细,市容管控水平持续提升。一是数字智治成效突出。充分运用市城市数字化管理“天眼”系统,不断深化跨门经营、垃圾乱丢等13类市容问题的智能发现、提前预警、主动处置、全程监管的闭环处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自动改正率达到85%以上。试点对中心城区沿街店家越门经营、社区生活垃圾未分类投放、渣土车违规运输三类违法行为开展全闭环非现场执法。深化公安卡口渣土车数据应用,建立多发性智能分析案件立案机制。建成道路积水点智能预警系统,实时监测水位、雨量等要素,实现防汛信息动态监测和全方位感知,精准调控抢险防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二是市容管控精准有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和民生导向,严格对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要求明细,突出市民需求和城市管理执法难点,坚决打好城市环境品质提升攻坚战。我市明月湖街区成功创成省高品质示范街区,新增新浦公园、横河镇人民公园两个宁波市“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拟定《慈溪市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规划修编》初稿方案,初步构建我市户外广告规划管理体系。强化公共停车场规范安全管理,有序推进停车场规范备案工作。推进“共享停车”破解城区停车难,推动我市智慧停车提质扩面。三是民生服务更加优质。深入开展城镇燃气风险隐患专项检查,夯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推进餐饮行业和企事业单位食堂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数字化安装工作,筑牢燃气安全使用屏障。完成省民生实事项目南三环(杨梅大道—东三环)段道路起伏不平等病害整治工程和担山北路潮塘江桥等5座桥梁“桥头跳车”整治工作。完成水门路(环城南路—小山前路)积水治理及大修工程、推进孙塘路(国道—北二环)路面提升改造工程及老329国道(西二环-档案馆路)非机动车道完善工程,推进市政桥梁大中修工程,创新开展“最美上学路”、“舒心就医路”等特色养护项目。全年累计完成道路养护4.8万平方米,维修人行道1.9万平方米,整治树池605处,修复市政道路路灯1290盏,城市主干道路亮灯率99%以上,设施完好率大于98.5%。推进中心城区口袋公园及周边绿地改造工程实施“4+3”文体口袋公园建设,完成明州路与青少年宫交叉口西南角等4座口袋公园及北三环两侧等3块林下改造绿地建设。
(二)强化改革引领示范,执法手段更加有力规范。一是全力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履行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职能,根据省对县市区“大综合一体化”执法改革指数和执法效能指数考评,我市均位居宁波前列,成绩较去年实现大幅度跃升。高标准完成省定“3个60%”目标,将60%以上的高频率、高综合、高需求执法事项纳入综合执法范围;综合执法事项涉及26个领域,覆盖率达66.7%;综合执法部门承担的行政执法量占我市所有行政执法量的72.93%,占比为全宁波最高。分类分步推进街镇赋权工作,目前全市已赋权古塘、龙山、观海卫等9个镇街,指导全市各镇(街道)建立日常巡查检查、联席会议等配套制度。创新打造具有慈溪特色的“1+8+X”综合执法模式,在“1+8”执法部门基础上,积极联动公安、住建等行业主管部门和社会力量,打通部门执法信息壁垒,不断深化“城警联勤”工作机制和“街区共治”管理模式,被宁波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作为典型经验在全宁波推广。初步建立三级案审保障机制,努力破解基层法治审核力量不足、专业法律人士少的问题,获宁波市“大综合一体化”标志性成果。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全市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检查1721起,其中跨部门检查1342起,减少执法扰民扰企现象,加快推动基层治理由管与被管向共管共治转变。二是有序推进各类常态化执法工作。持续做好“教科书式”执法工作,编制案例涉及领域13大类66个显见事项,案由已覆盖环保、应急、自然资源与规划、市场监管等多个专业执法领域。2022年实现行政处罚案件零复议、零诉讼。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工作实效为抓手,开展燃气安全、生活垃圾、餐饮油烟等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燃气相关违法行为作出决定275起,处罚金额累计19万余元;垃圾分类相关案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996件,共处罚金额17万余元;建筑垃圾各类违法行为处罚587起,处罚金额累计300万余元,犬类处罚604起。三是提升行政审批服务能力。聚焦政务服务网深化建设,优化升级并推进“四端”应用,全面实施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体化”审批、“一站式”服务,合理推进集成事项深化办理,提升审批服务质效。2022年共办结行政许可1117件,全年依申请行政服务事项“一网通办”率100%,承诺办结提前率较前一年同期上升56%。政务服务“好差评”满意率99.9%。
(三)全面聚焦重点攻坚,城乡风貌品质加快更新。一是“三改一拆”纵深推进,无违建创先争优指数全省第一。以“新增违建处置‘清零’,试点镇重点存量违建分类处置‘清零’、安全隐患违建处置动态‘清零’”为目标,积极攻坚违法建筑拆除、新增违建防控、拆后土地利用等工作,构建“天地空”三位一体的违建防控新体系,全力推进“无违建”创先争优,2022年全市累计处置违法建筑面积245万余平方米,其中拆除172万余平方米,“三改”共改造84万余平方米(其中旧厂区改造20万余平方米;城中村改造34万余平方米;旧住宅整治改造29万余平方米),均提前完成宁波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拆后土地利用率89.71%。二是垃圾分类攻坚突破,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紧扣源头分类质量提升、中间分类集运规范、末端资源处置完善三大关键环节,积极打造慈溪特色亮点,全宁波首创建设自觉投放居住小区、“一店一码”精准化投放商业街等工作,切实推动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全年生活垃圾总量实现负增长,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超70%、餐厨(厨余)垃圾分出率超25%。全面推动垃圾房“一点一房”改造,累计完成“一点一房”改造642个,中转站点改造22个;推进全市39座生活垃圾中转站提升改造工作,累计完成21座,超额完成宁波制定年度改造18座的任务。建成省级垃圾分类示范片区1个、示范小区10个、示范村6个,宁波级垃圾分类典范场所4个、示范镇(街道)3个、示范村10个。三是项目建设提速增效,重点工程进度不断加快。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开工建设,目前已完成投资1.5亿元,达到工程整体进度的31%,场地治理进度的60%。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炉排炉工程(三期)项目已于2022年6月底开工建设,完成投资2.7亿元,达到工程进度的41%。有序推进三座生活垃圾填埋场整治工作,新浦垃圾填埋场已开挖、筛分,生活垃圾已开始外运焚烧,西三、龙山垃圾填埋场已基本制定治理方案。
(四)队伍建设持续向好,干事创业能力再掀高潮。一是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速。我局作为市第二批心理健康赋能建设试点单位,积极推进干部赋能驿站建设,以干部绩效考评体系为总抓手,以干部心理需求为导向,积极推进队伍建设,省委组织部和我市施宇峰部长专程来我局进行考察干部“心理赋能”工作。同时,两赴北仑开展疫情防控支援,“城管蓝”化身“抗疫白”,逆行驰援得到宁波局原郑一平局长、北仑区领导和北仑群众的点赞表扬,并收到商户赠送的锦旗,展现我局铁军风貌。进一步巩固省级规范化中队创建成果,创建“枫桥式”“最佳实践”和“一队一品”队所要求,对照创建标准,加强典型示范引领。二是廉政建设进一步提标。聚焦纪律规矩执行、“四风”顽疾等领域,常态化开展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警示教育工作,重点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七张问题清单”整改、机关效能建设、“亲清”政商关系等重点,开展“五问五破”风纪检查7次,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管理和定期通报,落实“第一种形态”谈话23人次。同时,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积极做好网络平台信访和群众来人来电来访的受理处置工作,及时解决群众诉求。2022年受理各类信访806件,群众满意率稳定在98.8%以上。三是信息宣传进一步提质。大力开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宣传,全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加强政务信息报送,慈溪“两办”录用政务信息20条,宁波及以上“两办”录用政务信息7则,领导批示数量5则,连续9年获评全市信息工作先进单位;加强媒体宣传报道,本级以上新闻234则、电视新闻79则,其中宁波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75篇。在慈溪日报刊登“大综合一体化”“三改一拆”“垃圾分类”和环卫工作等专版,进一步向市民讲好“城管故事”,打造“慈溪城管”金名片。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的看到,对照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我们统筹城市管理和高质量发展、应对综合执法风险挑战的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一是数字化能力仍有待提升。在城市管理范围日益扩大,设施量日渐增多的大环境下,仅靠人力很难实现对问题的全面发现和快速处理,唯有数字赋能,才能有效解决这一矛盾。虽然我局的“天眼”城市数字化管理系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各行业领域联动性不强,应用不够充分,制约了整体能力和水平提升。二是执法机制仍有待加强。随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进,执法事项进一步增多,执法人员下沉镇街,但执法力量仍然偏弱,常态化、高效化的联合执法机制仍未真正落到实处,解决群众反映的各类“看得见、管不着”问题的能力还有待提升,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方式方法上还需要继续努力。三是行业监管成效仍有待深化。行业有效监管方法不多,责任还需压实,成效不明显,管理与执法衔接不够紧密,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仍然存在车容不洁、运输过程滴漏洒现象,环卫基础设施仍显薄弱,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够,燃气安全等问题不容忽视。城乡人居环境仍有较大差距,难以精准对接群众多元化需求。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开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关键之年,也是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的攻坚之年。我们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保障和改善民生,突出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力度,突出强化自身规范化建设,向重点任务聚焦,向提质增效发力,牢固树立新理念,积极迎接新挑战,奋力追求新目标,干出让人民满意的新成就。分析研判当前形式,我谈三点想法。
(一)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对我们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目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是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工作部署的题中之义,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实际行动,更是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标志性成果的重要内容,改革力度之大、范围之广、调整之深前所未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结合实际,我局作为改革牵头部门,承担了大量的协调统筹工作,我们要充分发挥对上衔接、对下支撑的职能作用,确保改革速度提档、效能升级。要紧盯民生小事实事,不断创新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能,减少执法扰民现象,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城市管理相关职能的划转对我们的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去年10月,我市燃气热力、园林绿化养护、城市市政养护的行业主管职能从市住建局划转至我局,我们积极做好了职能的承接工作,尤其在燃气安全方面,我们开展了一系列的燃气隐患排查整治,大力推进数字化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安装工作。这些工作体量的增加,对我们来说,既是挑战,也是机遇。一方面,城市管理工作事多人少的局面进一步显现,管理任务愈加繁重。另一方面,“大城管”格局加快构建,我们与群众利益更加密切。我们要进一步深化“绣花功夫”,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强化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综合施策,不断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落地落实。
(三)队伍作风建设为我们的工作注入了新的动能和活力。去年,我局紧跟市委市政府部署,积极开展“担当作为比作风、争先进位赛业绩”活动和“五问五破五比五先”作风建设专项行动。全局党员干部的精神状态得到了进一步提振,工作作风得到了有效改进,也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对照发展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干部队伍中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部分同志争拼赶超意识不强,欠缺干事热情。接下去,我们将在去年局目标管理考评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内容、程序和方法,坚持量化考核目标、细化考核标准、深化考核措施、强化考核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依据。进一步推动作风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形成有为有位、亲力亲为、实干实为、善作善为、敢作敢为的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2023年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共建共治共享为根本动力,以数字、精细、规范、安全为根本手段,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管理能力,推动“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走深走实,打造一批阶段性标志性成果,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为高质量建设共富共美现代化新慈溪贡献力量。
2023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七方面重点工作。
(一)聚焦改革创新,增强综合执法水平。一是持续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市综合行政执法指导办的指挥协调功能,积极探索推进“党建+执法”模式,持续完善部门之间、市镇之间应急配合、案件移送等制度,指导各镇(街道)完善周例会和人员考评等制度,科学精准评估赋权镇街的运行情况。紧紧围绕省双指数考评要求,推进完善各部门、镇街工作协同体系,提升部门融合度。定期编制简报,建立赛马机制,不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的考核通报体系。加强执法监管“一件事”落地应用,常态化推行“综合查一次”,完成监管事项覆盖率100%,事项认领率100%,跨部门监管率15%以上,全体持证执法人员系统应用使用率达到90%以上。进一步找差距、补短板,加强改革成果提炼总结和示范推广,推进我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落地见效。二是推进规范执法。根据上级部署,做好2022年新增的347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承接工作,确保划转事项接得住、执到位。不断深化教科书式执法,持续推动“律师驻队”、公职律师结队服务机制,探索线上法制审核,推进基层法制审核全覆盖。持续推进“1+8+X”综合执法模式,不断深化“街区共治”管理模式,提升为民服务水平。三是开展专项整治。聚焦群众痛点难点,梳理相关执法堵点难点,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性补短板、强弱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建筑垃圾和无照经营、越门占道等一般性市容问题的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建立重点专项问题长效管理机制,对多发性问题深化督办机制,巩固提升整治实效。
(二)聚焦市容管控,提升城市品质形象。一是加强数字赋能。深化市政和园林数字化管理应用,全面推行一点一码、一桥一芯,日常巡查人员通过手机扫描即可进行市政设施和绿化的报修,实现报修、养护的管理闭环,进一步提升市政园林病症的发现率和整改率,使道路主车道完好率保持在96%以上,桥梁完好率保持在98%以上,提升园林绿化设施完好率,确保顺利通过国家园林城市复评迎检工作。二是提升市容品质。对标对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以城区主次干道、商业大街为重点,攻坚开展市容顽疾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常态化执法检查和共管共治等措施,做到对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提升城市街容街景品质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至少1个户外招牌设置规范化品质化街区。三是协调做好停车管理。进一步推进道路泊位改造和停车管理工作,加快推动我市道路泊车位和停车场泊位接入宁波甬城泊车平台工作。指导协调建设集团充分挖掘退红空间停车资源,提高退红空间停车泊位周转率,并整合管理资源,全面提升退红空间停车秩序、环卫保洁及设施维护水平,着力破解退红空间管理难题。四是推进路灯改造。积极推进综合能源路灯节能减排项目,采用全新节能灯具全面替换城区老旧路灯,建设智慧路灯管理系统,完成“一键启闭”、“智慧市政平台接入”等专项工作。试点智慧灯杆建设,将重点区域部分灯杆改造为集智能照明、信息发布、视频监控、5G基站、车辆充电等功能于一身的智慧灯杆,丰富智慧应用场景,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三)聚焦城市运行安全生产,强化城镇燃气监管。一是加快燃气报警器数字化安装工作。巩固推进我市餐饮行业、企事业单位食堂燃气报警器安装攻坚行动,力争完成安装率100%,并统一接入市统一智慧化监管平台,进一步加强我市餐饮用户燃气安全管理。二是全力深化全市瓶装液化气市场改革。统一规范瓶装燃气配送队伍和配送车辆,搭建用户信息服务平台,整合瓶装燃气供应网点。通过推进企业自有气瓶产权置换和气瓶信息化等举措,打造全流程数字化监管平台,实现气瓶充装、运输等全流程闭环监管,加快培育规范、安全、有序的瓶装液化气市场体系。三是加大城镇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抓好燃气管网设施和用户端安全隐患整治,指导燃气经营企业持续做好入户安检,提升燃气经营、餐饮等公共场所、老旧小区检查巡查频次,及时消除皮管老化、私拉乱接等问题隐患。开展煤气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跨区域经营、充装非自有钢瓶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聚焦重点领域,构建防违控违体系。一是做好“无违建”创建创先争优。在巩固2021年度“无违建”创先争优成果的基础上,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创建创先争优各项工作,争创2022年度“无违建县(市、区)”和十佳单项示范典型。二是持续加大新增违建管控力度。进一步完善“天地空”三位一体违建防控体系。打好除险保安攻坚战,建立健全安全隐患违法建筑滚动排摸机制,对涉及安全隐患的违建即查即改。三是推进存量违建分类处置。继续开展重点违建“清零”整治三年行动,力争2023年度完成分类处置270万平方米,2024年度完成270万平方米,累计完成违建分类处置790万平方米的目标,实现慈溪云巡查平台内的存量违建基本清零。2023年12月底前率先基本完成附海镇、桥头镇、匡堰镇等试点镇重点违法建筑“清零”整治行动,2024年底实现我市重点违建基本清零。
(五)聚焦源头提质,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一是开展重点难点提质。全面推动居住小区、行政村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对单位、道路、商场等重点场所加大分类质量提升攻坚力度。加大相关资金投入,委托第三方检查机构提升检查频次和力度,进一步抓实“日检查、日反馈、周结算、周通报、月打分、月排名”动态管理与常态监管机制,对行业单位、行政村、居住小区开展公开考核。二是落实规范集运工作。进一步做好垃圾转运环节的日常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垃圾混装混运问题,做好生活垃圾运输车辆淘汰更新,严格做到密闭化运输。加快建设建筑垃圾集中收运体系,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渣土出土、运输、消纳、处置、监管等行为。三是提升垃圾分类实效。做好源头垃圾减量,抓实垃圾分类处置,提升厨余(餐厨)垃圾分离入场率,继续保持垃圾零增长目标。完成生活垃圾中转站点改造完成率100%,生活垃圾收运车辆信息化建设率100%。
(六)聚焦项目建设,不断夯实发展基础。一是加快垃圾处置终端项目建设。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中心项目建设,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土建工程,2024年8月底前基本完成项目建设并进行调试。炉排炉工程(三期)力争在2023年12月底前投用8号炉。二是加快垃圾填埋场整改治理工作。推动西三、龙山、新浦三座垃圾填埋场整改治理工作,西三填埋场计划在2023年9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龙山垃圾填埋场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2024年12底前完成治理;新浦垃圾填埋场计划在2023年6月底前完成彻底治理,剩余28亩计划在2023年12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2024年12月底前完成治理。三是谋划做好东、中、西三座大中型综合垃圾中转站建设前期工作。2023年将优先实施东、西两处项目前期工作,力争在1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土地报批、运作模式等,并逐步关停或改变现有低、小、散生活垃圾中转站。四是推进民生项目建设。推进孙塘南路(慈甬路-前应路)、北二环西路(西三环-西二环)、乌山路(环城南路-前应路)路面整修提升工程建设,新增绿地30公顷,公园绿地8公顷,牵头做好全市10个以上的口袋公园建设改造工作,创建省优质综合公园1个。
(七)聚焦队伍建设,全力打造亮点品牌。一是严守廉洁自律关。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完善和落实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五张责任清单,抓住关键少数,形成一级带一级、一级抓一级的示范效应。将廉政教育提醒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纪律约束,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实施定期廉情分析制度,增强制度执行力和权威性;健全党组巡察机制,抓好市委巡察回头看、经济责任审计、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整改;加强廉政教育,实现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二是唱响城管好声音。城管工作深入城市每个角落,天天与老百姓打交道,处处都有宣传口、事事都是宣传点、人人都是宣传员。各单位负责人要进一步重视宣传工作,充分挖掘工作亮点,将宣传工作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丰富宣传内涵,创新宣传方式,切实提升全员宣传意识,营造全员宣传的良好氛围,努力构建一个制度完善、渠道畅通、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喜闻乐见的宣传工作体系,以高质量的宣传工作服务保障高水平的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三是打造队伍金名片。坚持以党建为引领,进一步完善考评体系,科学设置考评内容,建立动态考评机制,分类分档进行考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职级晋升的重要指标。充分发挥综合执法指导办综合协调作用,加强下沉队伍教育培训,结合干部心理赋能工作,不断激发队伍活力。持续推进“一队一品”“枫桥式中队”“最佳实践中队”等创建工作,创建1个省级“枫桥式”中队,2个宁波市局“最佳实践”中队,完成全部基层中队的“一队一品”创建工作。要进一步拉高标杆,学习先进地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不断打造队伍建设亮点和品牌特色,全力铸造一支业务能力强专业素质高的综合执法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