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947H/2023-177346

发布机构:

市交通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办事服务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公路

发布日期:

2023-06-16

成文日期:

2023-06-16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3-06-16 08:45 信息来源:市交通局

事项名称

道路班车客运经营许可服务指南

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均为要件,且仅需一份,证照类材料需出具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收取复印件,其他材料均需原件。

(一)申请班车客运经营范围(1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营业执照(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5.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6.《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态监控管理制度;

8.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让协议的承诺书;

9.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书(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10.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线路和站点方案);

1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回收)(增加经营范围时,需交回原件;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提交原件)。

(二)变更业户基本信息(即办)

企业变更名称、注册地址、法人代表、经济性质等基本信息的,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营业执照(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经办人身份证(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4.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回收)(企业名称、地址变更的需同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交还原证件;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提交原件)。

(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到期延续(8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营业执照(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共享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4.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5.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6.《道路旅客运输经营申请表》;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配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关文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全生产情况报告制度、驾驶人员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动态监控管理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生产基础档案制度、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倒查制度、旅客安全告知制度、安全生产社会监督制度、安全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安全生产年度考核与奖惩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实名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和提取使用(若许可时已建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未发生改变,可在企业承诺后不提交制度文本);

8.投入车辆清单(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9.已聘用驾驶人员的驾驶证;

10.已聘用驾驶人员的从业资格证((网上办理无需提供, 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注:如该经营者有多个经营范围的,需要一并提交相应材料,一并审核。

(四)补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五)取消班车客运经营范围(简易程序,即办)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回收)(如取消后企业无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车辆标志牌、道路运输证原件;如仍有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交回班车客运经营所涉及的客运标志牌、道路运输证原件,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需提交原件);

5.车辆标志牌(回收)(如取消后企业无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车辆标志牌、道路运输证原件;如仍有其他道路运输经营范围,应当交回班车客运经营所涉及的客运标志牌、道路运输证原件,并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六)新增班线(1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5.拟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承诺(包括客车数量、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聘用的驾驶员具备从业资格);

6.进站协议承诺(承诺在投入运营前,与起讫地客运站和中途停靠地客运站签订进站协议。农村道路客运班线在乡村一端无客运站的,不作此端的进站承诺);

7.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线路和站点方案);

8.已经取得相应班线经营权的中标通知书(招投标方式,需提交)。

(七)班线经营主体变更(因涉及两个以上经营主体,该事项办理由受让方提出申请)(1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由受让方填写,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八)班线投放车辆数量变更(1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九)班线起讫地变更(16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十)班线日发班次下限变更(4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十一)班线到期续营(8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道路旅客运输班线经营申请表》;

5.已投入车辆和聘用驾驶员清单(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6.进站协议;

7.运输服务质量承诺书;

注:如同一公司同时申请多条班线续营的,可一并申报。

注: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的,应当在届满前60日提出申请。

(十二)班线终止(4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回收)(班线注销后应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道路运输证原件、车辆标志牌;网上申请的申请人自行将原件正副本剪角作废,并拍照上传,窗口申请的需提交原件);

5.客车标志牌(回收)(玫线注销后,应当交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车辆标志牌、道路运输证原件)。

注:客运班线经营者在经营期限内暂停、终止班线经营,应当提前30日向原许可机关申请。

(十三)省际省内班线暂停及恢复备案(4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4. 客运标志牌、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回收)( 班线暂停时,应交回相应客运标志牌、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班线恢复时发还)。

(十四)省际省内班线车辆更新更换备案(4个工作日)

1.《浙江省道路运输办事事项申请表》(网上办理无需提供,直接输入申请信息,系统自动生成;窗口办理时由申请人告知申请事项信息,经办机构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2.经办人身份证明(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

3.授权委托书(网上申请的,视为申请人自己申请,不需提交;窗口申请的,委托书上需有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委托书明确一定期限内只委托固定的经办人,期限内,再次办理有关事项,不需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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