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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68511377N/2023-172807
市应急管理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3-03-02
2023-03-02
面向社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二、支出科目
三、机关运行经费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定、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 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宁波市下拨和市级救 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储备、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部门包括应急管理局、局属市应急行政执法队和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预算,事业单位统一在局本级核算。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4265.1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城乡社区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结转下年。
本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4265.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7.00万元,占89.0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0万元,占1.05%;其它收入35.00万元,占0.82%;上年结转388.13万元,占9.10%。
本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4263.62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5.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4.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700.8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767.1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25.89万元,项目支出2270.62万元。
本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228.6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797.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45.00万元,上年结转386.62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8.0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65.6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45.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64.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665.81万元。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183.62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2825.76万元增加1357.86万元,主要是新增安全生产和消防社会化服务经费,用于危化企业、工贸企业等重点监管企业及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评估和专项抽查;新增微型消防站建设及运行经费,用于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和日常运行。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88.00万元,占6.90%;卫生健康支出(类)65.65万元,占1.56%;住房保障支出(类)164.16万元,占3.9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3665.81万元,占87.62%。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2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1.22万元,下降6.59%,主要原因是一位退休人员已于2022年过世,2023年年初退休人员人数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0.4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5.69万元,增长24.65%,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0.2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7.19万元,增长23.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45.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63万元,增长20.1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5.4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8万元,增长27.5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4.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31万元,增长41.3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64.16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4.96万元,增长3.1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基数调整造成。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50.3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62.27万元,下降4.41%,主要原因是2022年有3位同志调出,导致预算金额有所减少。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69.8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53.76万元,增长333.5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上级财政补助“宁波市森林防灭火经费”结转至2023年。
1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24.86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2120.7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350.47万元,增长175.32%,主要原因是新增“安全生产和消防社会化服务经费”及“微型消防站建设及运行经费”项目且金额较大。
本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9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767.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225.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本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111.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28.46%。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6.4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专项检查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54.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通知要求,2023年我市各部门“公务接待费”单项预算总额统一压减20%。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93.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2023年拟更新一辆执法执勤用车,排量1.6升,预算12万元,考虑到购车后要缴纳车辆购置税,故2023年预编13万元;2、新增途锐或丰田特种车,需经国家工信部认定,车价50万,特种车认定费用预估30万元。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12.0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及应急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与上年持平。
本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45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91.7万元。主要原因是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营房宿舍、办公室、会议室兼活动室、值班室、物资仓库、训练场地等建设及维护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45万元,占100.00%。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45.00万元,主要用于2023年市综合森林火灾应急救援队营房零星补充维修费用。
本部门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25.89万元,较2022年预算数增加17.97万元,增长8.64%。
2023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0辆。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本部门没有2023年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部门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849万元,项目14个。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应急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定修订,应急预案演练、协调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6.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7.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部门项目预算绩效信息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