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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MB1576343P/2023-172703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2023-03-01
2023-03-01
面向社会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3
一、主要职能......................................................................................... 3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 4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4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4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5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5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5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 5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5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6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 9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 10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0
(一)机关运行经费 .............................................................................. 10
(二)政府采购情况 .............................................................................. 1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1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1
一、收入科目 ............................................................................................ 11
二、支出科目 ............................................................................................ 12
三、机关运行经费 .................................................................................... 15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开展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市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境外我市烈士和外国在慈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扶持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机构设置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预算包括慈溪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内设办公室、优抚褒扬纪念科、移交安置和军休服务科。
第二部分 2023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3年单位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3年收支总预算20090.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3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0090.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70.34万元,占99.41%;上年结转120.19万元,占0.59%。
三、2023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0090.53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32.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2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8.31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40.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50.85万元,项目支出19699.52万元。
四、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0090.53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970.34万元,上年结转120.19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32.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529.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8.31万元。
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0090.53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5713.78万元增加14376.75万元,主要是伤残抚恤、在乡复员、退役军人老年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部分优抚对象物价补贴等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9532.99万元,占97.23%;卫生健康支出(类)529.23万元,占2.63%;住房保障支出(类)28.31万元,占0.1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9.98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14.9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6万元,增长2.46%,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基数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411.1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5.38万元,增长133.88%,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死亡人数发放。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368.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367.60万元,增长5919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245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257.53万元,增长1160.86%,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328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253.22万元,增长11303.75%,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3642.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641.76万元,增长151740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2086.4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2043.49万元,增长4762.27%,主要原因是项目细化分配至乡镇,执行数列支在乡镇。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3555.5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842.01万元,增长31.03%,主要原因是2023年退役人数比2022年多,所需经费也相应加。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8.2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7.40万元,下降87.50%,主要原因是2023年上级经费下拨经费减少。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26.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11.75万元,增长79.23%,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随调家属安置,所以没有此项经费产生,而2023年预算安排了1人随调家属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1042.58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38.39万元,增长3.82%,主要原因是2022年现役义务兵父母体检费实际支出数比预算减少较多。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1.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07.5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140.3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53.90万元,下降27.75%,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项预算项目中减少了双拥模范县市创建经费,增加了部分优抚对象短期疗养经费。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60.77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7.65万元,增长14.40%,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项预算经费中增加了退役军人档案数字化归档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104.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0万元增加104.0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此预算项目是新增项目。
1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79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56万元,增长7.75%,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基数增加所致。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44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03万元,增长1.24%,主要原因是医疗费基数增加所致。
20.卫生健康支出(类)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519.00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减少70.00万元,下降11.88%,主要原因是享受优抚对象医疗费的人数减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8.31万元,比2022年执行数增加0.38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
六、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1.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0.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50.8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4.9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2.08%。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调研指导、兄弟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考察交流等支出。2023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计上级领导及兄弟县市区交流会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预算为0,与上年持平。
(四)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2.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与上年持平。与上年持平。
八、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九、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单位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本部门本级一家行政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50.85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2.9万元,下降5.39%,主要是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没有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2023年本单位没有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的专用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本单位所有项目支出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9699.52万元,项目24个。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部门当年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资金,包括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0.抚恤(款)伤残抚恤(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11.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规定办理带病回乡手续的退伍军人、符合领取定期生活补助条件的“两参”人员生活补助。
12.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13.抚恤(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项):指反映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人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的老年生活补助。
14.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包括向优抚对象发放的价格临时补贴、老烈士子女、老党员定期生活补助等支出。
15.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
16.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管理教育(项):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
17.退役安置(款)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项):指反映军队转业干部(含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军士)教育培训、管理服务、退役金等方面的支出。
18.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19.临时救助(款)临时救助支出(项):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2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22.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2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优抚对象医疗(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项):指反映按规定补助优抚对象的医疗经费。
2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 积金。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