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64299/2022-164907

发布机构:

市发改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发布日期:

2022-09-05

成文日期:

2022-09-0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发展改革事务中心2021单位预算

一、慈溪市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承担全市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民生实事项目综合管理事务工作,参与重点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事务工作。

2、承担保障军队粮油供应工作,组织实施军粮应急保障预案,负责军供业务数据的汇总、结报。

3、承担政策性粮油、物资等业务资金和补贴的会计核算工作。

4、重要物资、应急救灾工作物资储备管理和应急保障事务工作,组织实施重要物资、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

5、完成市发展和改革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由于人员较少,没有单独设立科室,与市发展和改革局合署办公。

二、2021年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单位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159.01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卫生健康支出(类)、住房保障支出(类)。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159.0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支出预算159.01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    11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64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47.51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1.5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单位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9.01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01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4.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4.4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25.64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9.01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73.3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14.90万元,占72.2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4.07万元,占8.85%;卫生健康支出(类)4.40万元,占2.77%;住房保障支出(类)25.64万元,占16.1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14.9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2.11万元,增长82.99%,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3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83万元,增长106.15%,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6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2.41万元,增长105.70%,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3.13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万元,增长118.88%,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1.27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0.61万元,增长92.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2.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6.57万元,增长105.1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2.8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5.07万元,增长65.42%,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事业在编人员2人。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2.76%。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计划。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5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和各县市区来客等部门间指导交流工作就餐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66.6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下降幅度过大,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开展。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持平,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2.43万元,主要用于1辆公务用车保有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99.18%,增加(或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下降幅度过大,影响单位正常工作开展。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本单位为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4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40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通信及应急保障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1辆,固定工作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0万元。

三、名词解释

(具体项目由各单位按本单位公开内容选择使用)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6.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9.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2021年市发展改革事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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