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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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2-09-01

成文日期:

2022-09-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本级)2021年度单位决算

发布日期:2022-09-01 16:57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目录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负责落实生态环境有关制度。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的组织实施。负责组织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海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贯彻生态环境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

(2)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重点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派驻区域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国家、省、市核定的污染物减排指标,监督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政策,监督检查有关单位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组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排污权交易和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负责气候变化应对和温室气体减排的组织协调工作。

(4)负责派驻区域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监督实施大气、水、海洋、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

(5)能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落实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派驻区域辐射环境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管理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以及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承担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7)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权限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监督执行国家和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标准,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等,配合宁波市局做好生态环境监测信息化工作。

(9)负责派驻区域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检查及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做好中央、省、市生态环境督察协调工作。

(10)配合宁波市局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协助落实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示范工程,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境保护产业发展,协助提出生态环境领域政府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并配合做好投资项目组织实施、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

(11)组织指导和协调派驻区域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12)完成宁波市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13)涉及海洋管理方面的职责分工,依照宁波市局“三定”规定相关条款执行。

(二)机构设置

纳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本级)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法规科、生态科、污染管理科、水环境科、行政审批科、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龙山生态环境所、观海卫生态环境所、周巷生态环境所、逍林生态环境所、坎墩生态环境所、浒山生态环境所。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5,906.30万元,支出总计5,906.3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835.94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控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设备更换,慈溪市环境空气检测网络建设补助等资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5,906.30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5,90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436.0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70.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5,906.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53.31万元,占44.92%;项目支出3,252.99万元,占55.0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906.30万元,支出总计5,906.30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835.94万元,下降12.4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控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设备更换,慈溪市环境空气检测网络建设补助等资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569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676%,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蓝天保卫战等经费,同时本年追加了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安装等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6.0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04%。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97.47万元,下降8.38%。主要原因是:2021年未安排中央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省控环境空气监测仪器设备更换,慈溪市环境空气检测网络建设补助等资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6.0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9.53万元,占4.77%;卫生健康(类)支出74.05万元,占1.36%;节能环保(类)支出4,688.22万元,占86.24%;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14.23万元,占7.6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22.82万元,支出决算为5,436.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了蓝天保卫战等经费,同时本年追加了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安装等经费。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0.72 万元,支出决算为2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和退休人员活动费等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39.12万元,支出决算为14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9.5万元,支出决算为73.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5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3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死亡一次性抚恤金。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4.2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调整医疗保险基数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2万元,支出决算为22.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等。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3.13万元,支出决算为2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基数调整等。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212.89万元,支出决算为1224.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公用经费调整、追加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行政奖励资金等。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77.08万元,支出决算为177.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7.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宣传经费得到节省。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标准(项)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38.8万元,支出决算为44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追加了执法服装购置、无人走航监测船购置资金等。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年初预算为261.82万元,支出决算为27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追加了道路扬尘在线监测安装等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为1450万元,支出决算为1484.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追加了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经费、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有机污染物全指标分析费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158.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下达了2020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专项奖金。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年初预算为160万元,支出决算为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7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合同结转下年使用。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1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等相关工作经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2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环评文件质量抽查复核及环评报告书、报告表专家评估费。

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能源管理)(项)年初预算为724.69万元,支出决算为68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经费得到节省。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0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02.36万元,支出决算为207.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积金基数调整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53.3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37.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216.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4%。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38.47万元,下降41.85%,主要原因是2020年安排了市环保局申请专项资金用于保障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迎检工作经费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0.2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470.27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4.15万元,支出决算为4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69%,主要原因是下达非税征收业务费及奖励结算、追加水生态环境和海洋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00万元,支出决算为37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市考核断面水生态修复工程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水生态环境和海洋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费用。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下达非税征收业务费及奖励结算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部门(单位)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9.8万元,支出决算为51.99万元,完成预算的86.94%,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三公”经费得到节省。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占92.63%,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3.72万元,增长8.37%,主要原因是有2辆车在使用过程中经常出现异常现象,维修频繁、维修费用高,为确保现场执法的及时性与管理决策的正确性,2021年更换监测特种车和执法车各1辆,2021年比2020年多更换了一辆车;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占7.37%,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41万元,增长11.99%,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上级及相关部门核查、考察、调研等次数增多。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6.8万元,支出决算为48.16万元,完成预算的84.7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车辆费用得到节省。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6.08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3%。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30.8万元,支出22.08万元,完成预算的7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车辆费用得到节省。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完成预算的127.6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相关部门核查、考察、调研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累计298人次。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上级及相关部门核查、考察、调研等次数增多。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8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及相关部门核查、考察、调研接待35批次,累计298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0万元,支出决算为216.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通过厉行节约,机关运行经费得到节省;比2020年度增加34.99万元,增加19.31%,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和因工作需要办公经费、物业管理费等行政运行经费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22.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4.3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48.0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22.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33.35%,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66.45%。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9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组织对2021年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编报范围的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个(2020年度慈溪市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项目),涉及财政资金1380.718万元,自评覆盖率5%(以项目个数计算覆盖率);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单位自评结果详见“市级预算绩效信息”专栏。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在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中反映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项目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自评综述: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按照《关于印发慈溪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补偿实施意见(修订)的通知》(慈政办发〔2020〕53号)文件规定原则核算,补偿公开、公平、公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与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九个饮用水源水库水质达标率100%,达到绩效目标。综上,对2020年度饮用水源生态补偿资金项目进行客观评价,总体情况为良好。

3.本年度无部门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养老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退休经费。

2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环境保护)(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6.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7.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生态环境保护宣传(项):反映生态环境部门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面的支出。

28.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环境保护法规、规划、标准(项):反映环境保护法规政策的前期研究、制订,规划的前期研究、制订及实施评估,环境标准试验、研究和制订等方面的支出。

29.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反映除环境监测与监察中“建设项目环评审查与监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30.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大气(项):反映政府在治理空气污染、汽车尾气、酸雨、二氧化硫、沙尘暴等方面的支出。

31.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方面的支出。

32.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支出(项):反映除“大气、水体、噪声、固体废弃物与化学品、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监管、辐射、土壤”污染防治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33、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项):反映用于生物多样性、生物安全、生物遗传资源管理及保护、外来入侵物种防治、微生物环境安全监管等支出。

3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反映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5.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项):反映除“生态保护、农村环境保护、生物及物种资源保护”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生态保护方面的支出。

36.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能源管理)(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3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支付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3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支出。 

4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4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

请点击下载:附件1: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本级)公开表.xls

                    附件2:饮用水源生态补偿—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