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30282688011591A/2022-164138
市政府办公室
主动公开
文件图解
县级政策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公安、安全、司法/国家安全
2022-08-28
2022-08-28
面向社会
一、制定背景
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当前持续高温、干旱天气情况下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
三、主要内容
(一)禁火期: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10月8日
(二)禁火区域:在全市林地及距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在禁火期和禁火区域内,严格执行“六大禁令”:
1、禁止上坟祭祖时从事点烛、燃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等活动;
2、禁止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等行为;
3、禁止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4、禁止登山健身、野外露营等休闲活动用火、烧烤、放孔明灯、玩火;
5、禁止工程用火、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地坎草;
6、禁止其他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四、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8月24日起施行,至2022年10月8日起停止。
五、解读单位及解读人
解读单位:慈溪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解读人:唐科铭 联系电话:895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