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2-164134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2-08-27

成文日期:

2022-08-27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日期:2022-08-27 15:28 信息来源:市司法局

目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说明........................................................................................... ( 8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 9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1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1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2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2 )

四、名词解释.............................................................................( 14 )

一、概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承办上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本市意见的工作。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参与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涉及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合法性审查事项和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除外)。

3.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慈溪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决算,因此所属单位决算不再另行公开。

二、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4,219.38万元,支出总计4,219.3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各减少70.2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正常范围内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19.38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19.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19.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1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2.76万元,占81.83%;项目支出766.62万元,占18.1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219.38万元,支出总计4,219.38万元,与2020年相比,各减少70.27万元,下降1.64%。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410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公证E通”提升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0.78万元,下降0.49%。主要原因是:2021年人员经费减少。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64万元,占0.3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260.20万元,占77.27%;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56.85万元,占1.3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3.06万元,占7.18%;卫生健康(类)支出81.90万元,占1.94%;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504.73万元,占11.9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106.1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主要原因是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公证E通”提升项目年初未安排预算。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该经费为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本部门未安排预算,由财政直接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585.42万元,支出决算为2563.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45万元,支出决算为2.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30.40万元,支出决算为2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影响未开展2021年度公职律师培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118万元,支出决算为114.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零星支出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管理(项)。年初预算为103.7万元,支出决算为6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引进律师人数小于预期,根据财政工作安排年中减少预算33.98万元,实际完成调整预算后的99.99%,完成预算目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年初预算为321.75万元,支出决算为32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年中预算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92万元,支出决算为128.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根据司法部创建智慧社区矫正中心要求年中追加预算45.11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4.6万元,支出决算为1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零星支出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3.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追加政法一体化办案系统建设经费12.26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零星支出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6.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为慈溪市数字公证“公证E通”提升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23.69万元,支出决算为24.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财政年中预算调整,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68.12万元,支出决算为188.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4.06万元,支出决算为9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4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09万元,支出决算为59.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8万元,支出决算为3.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66万元,支出决算为19.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人员变动。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67.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232.71万元,支出决算为237.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基本完成预算目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52.7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52.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200.0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7.58万元,完成预算的68.91%,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占44.48%,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1.21万元,下降26.4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占55.52%,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15万元,下降3.4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决算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5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6万元,支出3.37万元,完成预算的56.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单位)车辆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2)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4.21万元,完成预算的84.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督查及外地相关单位来慈学习考察业务经验等支出。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累计225人次。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21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接待26批次,累计225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30.14万元,支出决算为20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差旅费等日常经费开支;比2020年度增加12.26万元,增长6.53%,主要原因是正常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0.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0.2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0.2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慈溪市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司法局组织对2021年度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预算绩效单位自评(简称“绩效自评”),涉及资金34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5.21%。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组织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普法及栏目经费”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对“法律援助办案补贴”“普法及栏目经费”2个项目开展单位内部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评级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51万元,执行数为346.6万元,完成预算的98.75%。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贫困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全市普法工作得到显著成效。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慈溪市司法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项目数量和绩效目标,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总分一般设置为 100分,自评得分90(含)-100分的项目有2个、80(含)-90分的项目有0个、60(含)-80分的项目有0个、60分以下的项目有0个。项目绩效目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慈溪市司法局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普法工作经费及法律援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较好,详情请见公开平台绩效管理附件。

4.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无。

说明:1.绩效自评是指对预算批复的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自我评价;2.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一般委托第三方评价或单位内部评审机构);3.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公证、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相关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相关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反映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司法方面的支出。

26.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慈溪市司法局2021年市级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2021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法律援助)市司法局.doc

2021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普法工作经费)市司法局.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