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根据《关于印发浙江省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规范(第一版)的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2〕52号)及宁波市防办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慈溪市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22年4月12日
慈溪市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方案
一、服务对象
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以下简称服务站),主要对执行往返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运输任务的省内货车司机和车辆,实施集中封闭管理和服务。
二、设置要求
服务站分别设置住宿和停车场,住宿选址为海慈园(地址:滨海六路67号,联系电话:13655781742),床位100余个;停车场位于交通执法停车场(中横线与寺马线交叉路口东北角),可容纳100余辆大小货车。安排硬隔离设施的接驳车辆,对司乘人员实行点对点闭环转运,并开通线上办理通行证相关服务。
三、工作流程
(一)预约。按照“谁发证、谁负责”要求,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对核发的保障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重点物资运输通行证企业进行监管,督促企业落实货车司机持证电话预约。高速卡口来慈有证货车原则上即送即返,确实需要过夜驻留的,由属地镇(街道)督促目的地企业落实货车司机持证电话预约。专班电话:19560281761。
(二)登记。在高速卡口进行抗原试剂检测,查验抗原检测、核酸采样、通行证、测温、验“两码”等,登记车辆及司乘人员相关信息。
(三)转运。在高速卡口进行抗原试剂检测,结果阴性的,由目的地企业负责引导车辆至停车场进行消杀,再驶入指定停车区。由交通转运组专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至海慈园。
(四)入住。司乘人员入住期间,应不串门、不集聚,尽可能避免与其他人接触,每24小时做1次核酸检测。
(五)退房。退房前应登记体温等信息。如超过12小时但不足24小时的,应再次进行抗原检测和核酸采样,抗原检测结果阴性的,由交通接驳车“点对点”闭环转运至停车场。
(六)驶离。由目的地企业或属地镇(街道)全程引导,按要求装卸货物,送返高速路口,形成闭环管理。
四、闭环管理
(一)工作人员管理
1.服务站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消毒人员、保洁人员、保安人员、垃圾清运人员、接驳车辆司机等)必须经过培训,凭新冠病毒疫苗全程和加强接种证明、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上岗,工作期间每24小时进行1次核酸检测。
2.对所有工作人员进行集中闭环管理。外来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服务站。原则上,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服务站,不得与服务站以外人员无防护接触;确需外出的,应经服务站负责人同意。
3.服务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工作人员的日常健康监测管理等工作。工作人员应及时上报健康状况,工作期间减少近距离交谈,避免聚集,实行错峰就餐、单独用餐。
4.工作人员应穿戴好防护用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工作人员在结束一个服务周期后,应按照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要求实行健康管理。
(二)卫生防疫
服务站卫生防疫工作,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照集中隔离点的防控要求进行管理。
(三)运输全程闭环管理
1.固定车辆和人员。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在审批通行证时,应督促托运企业,委托有一定规模、管理较为规范的省内运输企业或使用企业自备车辆执行往返上海等中高风险地区运输任务,原则上应定人定车,不得随意更换。
2.强化作业安全防护。运输作业期间,货车司机应严格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按要求穿戴防护用品;保持个人手部卫生,车内应当配备酒精类洗手液、手消毒剂和消毒纸巾,以确保在无清洁水洗手的条件下,对手部进行定期消毒。 运输作业结束后,货车司机应将个人防护用品在安全场所按顺序脱卸后放入指定的污物收集袋(箱)统一处理,并规范做好手部消毒。运输作业期间原则上不下车、不参与装卸作业、不与装卸货点工作人员直接接触。
3.加强运输动态监控。车辆所属企业应加强对车辆运行过程的动态监控,杜绝未按规定线路行驶或擅自从事其他运输任务,每日应将监控结果报通行证审批部门。
4.加强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应对运输全程闭环管理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督促企业及时整改。
五、实施保障
(一)组织保障。成立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专班。专班组长由副市长董维波担任,成员包括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专班、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商务、卫生健康等部门负责人。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协调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相关工作。市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建设管理专班负责海慈园服务站的设置启用。市卫生健康局负责服务站、停车场防疫指导工作。市公安局负责服务站、停车场治安秩序管理。市交通运输局负责专班日常工作,做好车辆接驳、停车场管理。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等行业管理部门严格审核发放通行证。
(二)人员保障。按照服务站规模和停留车辆情况,配备充足的管理、安保、保洁、核酸检测等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服从统一管理和调配。原则上以14天为一个工作周期,每个工作周期完成后实施轮班。轮休人员应主动配合做好健康监测和管理。
(三)物资保障。服务站应配备足够的防护物资、消杀设施和消毒药品等。配齐必要的生活用品,并根据《浙江省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指引》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安全保障。服务站安全保障工作统筹纳入我市疫情防控总体工作部署,按照集中隔离要求,严格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安全巡查检查,深入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严密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做好治安秩序维护。
(五)应急处置。服务站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一旦出现司乘或工作人员抗原、核酸检测阳性等情况,第一时间向市防控办报告,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附件:慈溪市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工作专班成员名单.pdf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宁波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慈溪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