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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0XM/2022-152913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2022-03-01
2022-03-01
面向社会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地方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统筹调控工作,实施全市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各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核、审批各类空间规划。
7.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前期研究、论证和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筑风貌、市政交通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和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全市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监督指导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4.负责海洋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自然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15.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风景名胜区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16.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地方测绘基准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17.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18.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和破坏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案件(除移交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事项外)。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0.职能转变。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宁波市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强化制度设计,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推进“多规合一”,制定涉及国土空间的专项规划清单,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和评价、确权和登记、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数字化转型,提升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推进服务便民高效。
21.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林业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承担国土绿化、保护修复、开发利用、林木种苗管理等涉及林业资源生态属性的相关工作;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
(2)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发展、经济推进、林特产业转型升级等涉及林业经济属性的相关工作。
(3)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总体应急预案和森林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组织协调森林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负责森林火情监测预警综合性工作,发布森林火险、火灾信息。
2.与市发改局、市农业农村局、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在海洋方面的职责分工。
(1)市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除渔业资源外的海洋自然资源的调查、监测、确权、修复、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2)市发改局负责组织拟订并牵头实施全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协调海洋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海洋渔业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海洋与渔业监视、监察、纠纷调处、具体执法等相关工作,并委托市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执行。
(4)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管和保护工作,监督陆源污染物排海;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和海洋倾倒废弃物对海洋污染损害工作;负责审核海岸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5)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海洋自然灾害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和海洋自然灾害应急救援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海洋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预算只包含一家本级单位预算,因此所属单位预算不再另行公开。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收支总预算143602.64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
二、2022年收入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收入预算143602.6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6024.56万元,占11.17%;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7876.6万元,占19.41%;其它收入95920.12万元,占66.79%;上年结转3781.36万元,占2.63%。
三、2022年支出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支出预算143602.64万元。
(一)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4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97.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7616.0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51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421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20.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8.85万元、其他支出(类)96820.12万元。
(二)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8146.3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1.06万元,项目支出134715.19万元。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7682.5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16024.5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收入27876.6万元,上年结转3781.36万元;支出包括:科学技术支出(类)41.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7.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类)197.94万元、城乡社区支出(类)27616.09万元、农林水支出(类)2519.7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421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类)1320.9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8.85万元、其他支出(类)900万元。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166.4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231.6万元,主要是一是新增了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规划项目,二是提前下达了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专项资金等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转移支付资金和规划编制经费,三是我局人员变动、体检费增加等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41.52万元,占0.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757.64万元,占3.95%;卫生健康支出(类)197.94万元,占1.03%;农林水支出(类)2519.7万元,占13.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4219.83万元,占74.19%;住房保障支出(类)1320.95万元,占6.8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08.85万元,占0.5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41.52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62.28万元,下降60.00%,主要是安排了慈溪市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系统平台项目尾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73.4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8.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0.72万元,增长2.56%,主要是退休人员体检费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36.9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47万元,增长1.50%,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养老保险基数调整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18.47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78万元,增长1.29%,主要是人员变动及职业年金基数调整等。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96.45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49.98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1.97万元,下降3.79%,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等。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51.5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7.88万元,下降13.27%,主要是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等。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217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17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提前下达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转移支付资金(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专项资金)。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98.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38.00万元,增长63.33%,主要是提前下达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转移支付资金(国土绿化)较上年增加。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98.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7.28万元,下降21.78%,主要是提前下达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转移支付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较上年减少。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153.7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131.70万元,增长598.64%,主要是上年结转的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金和提前下达2022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转移支付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1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4733.33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08.49万元,增长9.45%,主要是我局人员增加和体检费增加。
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95.11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75.34万元,增长62.90%,主要是海域管理专项资金增加。
1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4250.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25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新增了前湾沪浙合作创新区规划项目以及规划编制经费全部下达。
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2661.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450.00万元,增长20.35%,主要是上年的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专项资金全部结转。
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21.8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84.20万元,下降79.43%,主要是上年度养殖用海调查项目已完成。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1877.59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1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33.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54.50万元,增长30.53%,主要是新增车辆购置专项资金,城展馆运行费预算同上年一致。
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248.00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24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是上年结转的2021年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资金。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320.9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增加682.43万元,增长106.88%,主要是本年预算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合并列支在该科目。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08.85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9.26万元,下降21.19%,主要是上年结转的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887.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146.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741.06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说明
本部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92%。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本部门2022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0.0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0.0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参加市及上级部门的土地矿产管理和自然资源保护培训等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下降41.18%,主要是考虑到新冠疫情因素,我局因公出国(境)费用暂定10万。
(二)公务接待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0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县市同行交流等支出。2022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13.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2022年比上年预算数增长100.00%,主要是本年度我局经批准购置更新1辆公务用车。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本部门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4.40万元,主要用于局及下属事业单位保留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2年与上年预算数持平。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8516.09万元,比2021年执行数减少231976.5万元,主要是2021年征地补偿款支出243908.81万元年初排入市财政预算资金,按实下拨,2022年相同操作。同时,2022年个别项目支出有所增减。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其他支出(类)900万元,占3.00%;城乡社区支出(类)27616.09万元,占97.0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 1293.43万元,主要用于海防林临时征占用复绿和废弃矿山治理。
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 26322.66万元,主要用于表土剥离、指标购买费、资规局建设资金、资规局林业专项、不动产经费、成本费用、大楼租费、采矿权及土地出让业务、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和储备区划定、不动产登记改革系统及硬件设备、档案经费、土地利用、农房确权等专项支出。
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 90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矿产监察执法和新增建设用地测量费。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本部门2022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一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1.06万元,较2021年预算数增加39.16万元,增长5.58%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7.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9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主要为我局经批准购置更新1辆事业单位业务用车。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32554.71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2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120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教育收费。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8.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3.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5.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16.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指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17.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指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18.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9.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0.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指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2.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指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23.自然资源事务(款)海域与海岛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海域与海岛管理方面的支出。
24.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25.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26.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款)其他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方面的支出。
27.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8.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外的其他应急管理方面的支出。
2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30.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指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31.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指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