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282768511377N/2022-170931
市应急管理局
主动公开
款物管理
民政、扶贫、救灾/减灾救济
2022-12-14
2022-12-14
面向社会
为贯彻落实应急救灾物资保障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突发公共事件时应急救灾物资保障工作,现就做好我市应急救灾物资运输工作,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新目标新定位,按照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应急救灾物资保障能力,确保应对突发紧急状况时,应急救灾物资拿得出、调得快、用得上,最大程度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经济社会运行秩序和人民群众安全健康。
二、组织保障
由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统一领导,市减灾委员会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运输方式调度,市交通局承担应急情况下的应急救灾物资运输保障工作。
三、运输方式
(一)代运方式:市交通局与承担应急救灾物资储备单位签订代运协议,由承储单位做好应急救灾物资的运输工作。原则上镇级单位不安排代运方式。在发生本地突发事件时,市级相关部门要做好承储单位车辆通行保障。
(二)自提方式:对应急救灾物资领用单位有运输条件的,由领取单位凭市减灾办下达的发放指令,自行到储备点领取物资。
(三)市交通局运输方式:在发生本地突发事件时,物资需求单位多,数量大,无法通过代运方式和自提方式解决的,由市交通局统筹安排进行运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