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2330282784339239F/2022-170099

发布机构:

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其他

发布日期:

2022-11-28

成文日期:

2022-11-28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公共资源交管办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11-28 10:55 信息来源:市公共资源交管办

一、2022年工作总结

2022年1-10月,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15044宗,交易金额90.59亿元(去年同期10821宗,交易资金193.1亿元),节约资金6.13亿元,增长资金0.83亿元。其中,工程建设项目344宗,交易金额49.45亿元(去年同期369宗,交易资金58.62亿元);政府采购项目14018宗,交易金额7.99亿元(去年同期10033宗,交易资金7.03亿元);产权交易项目535宗,交易金额2.00亿元(去年同期286宗,交易资金3.85亿元);国土交易项目26宗,交易金额27.04亿元(去年同期105宗,交易资金120.27亿元);其他公共资源交易项目121宗,交易金额4.11亿元(去年同期128宗,交易资金3.33亿元)。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共完成项目735宗,交易金额9.10亿元,节约资金0.95亿元,增长资金0.58亿元。

(一)创新驱动数智赋能,打造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1.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系统。不断深化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升级完善工程建设电子交易系统,新增招标计划、现场预约、合同订立等模块,实现交通、水利工程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新建其他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真正实现线上操作及审批“全流程、一站式”的电子化交易系统。推进不见面开评标系统建设,实现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全覆盖,1-10月完成不见面开评标586宗。

2.加强信息网络安全建设。提升交易场所智能化管理,采用人脸识别技术,保障评标区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修订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制度,落实专人负责制。对公共资源交易系统采用定时和不定时相结合的方式委托安全服务公司进行安全检测,发现问题及时沟通解决。

(二)持续优化服务标准,扎实提升交易服务质效。

3.全力保障重要项目高效推进。积极融入市委市政府“投资攻坚年”、“挑担啃骨抓落实”、“比作风赛业绩”等重要活动,运用“双向联络”、“容缺受理”制度及“电竞比分网”机制,今年61个重要项目实施双向联络,通过主动对接、提前介入,实行一对一对账式服务和管理,1-10月共参加各类重要项目协调会65次,提出意见建议79条,容缺受理19个项目。我市按照宁波文件规定对依法必须招标规模标准以上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进行招标,1-10月共63个重要项目实施评定分离法,交易金额为29.06亿元。

4.提升交易平台服务效能。规范前期物业招投标工作,出台《慈溪市前期物业服务招标文件范本》(试行)。优化经营权项目评审办法,进一步规范经营权招标项目操作。规范评审专家收费标准,制定并落实我市专家评审费执行标准。做好协议定点项目采购工作,完成新一轮会议定点、车辆维修的定点入围及会计审计补录工作。

5.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与培训。1-10月组织业务培训会共4次,79家招标采购单位120余名业务骨干,以及32家代理机构120余名从业人员参加,就政府采购最新政策、工程招投标“评定分离”指导规则等重要文件进行解读,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以考核为导向,加强乡镇小型平台管理,推进“两联四服务”活动,继续做好下沉式服务指导。

(三)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公正交易环境

6.依法及时处理各类信访投诉及处罚案件。畅通多种类投诉渠道,认真做好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信访投诉处理工作,1-10月处理信访投诉11件,均已妥善处理答复。其中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书5份,作出信访答复4件,纪委移交件2份。同时,向市财政局发出查处建议书4份,建议其对涉嫌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7.强化工程招投标监管。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投标检查工作,检查2019年以来项目1393个,并建立日常工作机制。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和2022年宁波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标后评估工作。强化对评标专家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1-10月对11名评标专家进行扣分处理,对16家招标代理机构和19个项目负责人进行扣分处理。

8.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开展协议定点供应商履约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并要求整改。加强网超商品巡检,1-10月共抽查发现126件商品价格超过三大电商平台均价,督促其及时整改。强化政府采购重要环节监督管理,1-10月采购文件备案316宗,发出监管意见书和建议函共22份。创建政府采购提醒函机制,1-10月共发出提醒函4份。创建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制度,7月份实施以来预公示227宗,收到反馈意见或建议5份。开展采购单位采购执行及内控管理调查。

9.优化公共资源领域营商环境。推进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1-10月对10个自制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配合市发改等部门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进行分析。创新建立政府采购提醒机制,1-10月已发出预警函12份,在省营商环境政府采购无感化监测“采购结果公告至采购合同公告平均时长”指标为24.5天,位列宁波各区县市第一。

10.贯彻落实优质产品招标采购政策。根据《关于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决策部署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的实施办法(实行)》等规定,严格落实稳增长改进政府招标采购工作措施,支持本市优秀企业和优质产品参与政府招标采购,1-9月招标采购项目《目录》产品中标率50%。

(四)党建业务同频共振,打造作风过硬交易队伍

11.以清廉机关建设为统领,把党建元素融入公共资源交易业务发展各方面、全过程。一是抓学习强素质,落实落细“三会一课”、“周二夜学”、廉政谈话等制度。结合工作实际,依托“阳光智驿”党建品牌,组织“易学习”青年读书会,加强干部业务知识、党建知识和廉洁自律学习。二是抓制度强纪律,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完善各项内控机制,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做好普法宣传和法制建设工作。三是抓作风强效能,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巩固作风巡查制度,落实一岗双责,严格执行公共资源交易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确保各项工作廉洁高效运行。

二、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我办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深入推进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改革,提升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全面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服务提质,保障重要项目高效推进

深化重要项目双向联络机制,实行重要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征集建库、动态跟踪管理,针对性开展提前介入、上门服务和全程跟踪;继续落实容缺受理制度,对符合容缺受理条件的按制度规定予以容缺办理,有效保障重要项目交易顺利高效推进。

(二)聚焦数字赋能,推进数字化改革工作

建设完善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及时收集归档、科学管理利用网上交易形成的数据;建设异地评标系统,实现一体化异地多点评标功能,共享异地评标专家资源库;深化数字化改革,优化不见面开评标系统,推进“统一CA互认”、“统一保函”等服务平台建设。

(三)聚焦平台建设,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

按照上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标准修订交易服务指南,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服务,工程招投标重点指导新的评审办法和评定分离办法落实,政府采购重点宣传贯彻财政部印发的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落实;完善镇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有关制度,继续开展“两联四服务”活动,优化镇级平台考核方案,提升镇级平台交易服务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和宣传指导,提升招标采购单位、镇级平台和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探索制订产权交易项目和政府集中采购项目交易文件范本,推动我市公共资源交易规范高效开展。

(四)聚焦公平竞争,优化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将事前审批核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标后评估”工作,提升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和服务能力,完善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会商协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积极指导招标人内部控制管理,夯实招标人的主体责任;开展在慈采购代理机构内控管理调查,落实对代理机构的监督评价管理;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法治宣传工作,推动招投标领域法治化建设;加大公平竞争审查力度,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事项,及时发现影响营商环境的问题并予以纠正。

(五)聚焦队伍建设,建设风清气正政治机关

强化交易队伍培训学习,坚持学用结合,提高学习质效;完善内控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监督;增强法治意识,严格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严管厚爱并重,组织开展各类党群活动,关心关爱干部。全力打造一支高素质公共资源交易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