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77Q/2021-142744

发布机构:

市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司法

发布日期:

2021-09-01

成文日期:

2021-09-01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慈溪市司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一、概况.......................................................................................( 2 )

(一)部门(单位)职责....................................................( 2 )

(二)机构设置.....................................................................( 3 )

二、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公开表.................................( 3 )

三、2020年度部门(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3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4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9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10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说明........................................................................................(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12)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12)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13)

四、名词解释...............................................................................(14)

一、慈溪市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承担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实施中的普遍性的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承办上级有关立法草案征求本市意见的工作。指导督促市政府各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工作的行业管理。参与处理市政府法律事务(涉及市政府办公室承担的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合法性审查事项和市政府法律顾问事务除外)。    3.负责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负责协调行政执法的普遍性、重要性问题。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5.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    6.指导管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7.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本系统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9.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司法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二、2020年度慈溪市司法局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慈溪市司法局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4289.65万元,支出总计4289.65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80.95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4289.65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4289.6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240.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9.4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4289.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8.67万元,占83.89%;项目支出690.98万元,占16.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89.65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80.95万元,增长15.6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642.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根据财政工作安排调整年初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31.46万元,增长14.3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40.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75万元,占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3328.17万元,占78.4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5万元,占0.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2.47万元,占7.84%;卫生健康(类)支出82.60万元,占1.95%;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79.17万元,占11.3%;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42.18万元,支出决算为4240.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预算调整。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组织事务(款)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原因该经费为两新组织党组织经费,本部门未安排预算,由财政直接下达。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455.95万元,支出决算为2704.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人员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根据财政工作安排调整年初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4.0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事业人员增人增资人员经费增加、根据财政工作安排调整年初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年初预算为53万元,支出决算为5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基本按预算目标完成。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年初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87.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预算调整,基本按预算目标完成。。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年初预算为66.5万元,支出决算为90.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决算数包括上年结转的律师协会经费,该经费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年初预算为288万元,支出决算为27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司法援助案件有所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年初预算为106万元,支出决算为68.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支出少于年初预算。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5.5万元,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归口的功能科目变动引起的减少。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信息化建设(项)。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31.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1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中包括2020年政法一体化项目及专用设备购置项目,由财政直接下达,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6.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目中包括2020年市级机关体检经费,该项目由财政直接下达,未包含在年初预算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初未安排预算,为2020年新增预算律师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福利费调整和增加退休人员,根据财政工作安排调整预算,实际完成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0.1万元,支出决算为199.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75.05万元,支出决算为99.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社保基数调整及增人增资。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4.85万元,支出决算为54.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04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24.71万元,支出决算为2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29.93万元,支出决算为22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49.24万元,年初未安排预算,年中根据财政工作安排追加预算,完成调整预算的100%,完成预算目标。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98.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10.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87.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法一体化办案经费49.49万元。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15%。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9.4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法一体化办案经费预算49.49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预算,由财政直接下达。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9.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类)支出49.49万元,占10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政法一体化办案经费预算49.49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预算,由财政直接下达。

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政法一体化办案经费预算49.49万元,年初未安排该预算,由财政直接下达。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8.94万元,完成预算的90%,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占51.23%,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4万元,下降8.03%,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占48.77%,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0.03万元,下降0.68%,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决算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5.4万元,支出4.58万元,完成预算的8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主要用于1辆执法公务用车和1辆派遣公务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的97%。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领导考察调研、检查督查及外地相关单位来慈学习考察业务经验等支出。与预算数基本持平,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财政要求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19团组,累计22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36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19团组,220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220.67万元,支出决算为187.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受疫情影响减少差旅费等开支;比2019年度增加21.98万元,增长13.26%,主要原因是正常增长。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慈溪市司法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慈溪市司法局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评价项目2个,涉及财政资金293.24万元。

慈溪市司法局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整体支出评级较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13万元,执行数为293.24万元,完成预算的93.69%。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贫困群众得到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二是全市普法工作得到显著成效。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单位)决算中项目单位自评结果

慈溪市司法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普法工作经费及法律援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情请见公开平台绩效管理附件。

3.部门评价项目评价结果

慈溪市司法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普法工作经费及法律援助补贴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较好,详情请见公开平台绩效管理附件。

说明:部门评价项目是指本部门自行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整体支出或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财政评价项目是指以由财政部门开展的评价对象为本部门政策、项目或整体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 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基层业务的支出,包括基层工作指导费、调解费、安置帮教费、司法所经费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相关支出、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费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费用等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组织各种媒体的宣传、普法装备与设施、宣传资料、对外宣传、法制作品的审读评审等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律师公证管理(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指导律师公证工作的支出和对享受财政补助的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单位的补助。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律援助(项):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用于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支出。

2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指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用于社区矫正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指各级政府用于法制建设方面的支出。

2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指司法行政部门发生的学法研究费、司法协助费、典型推广和表彰费、证书工本费等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3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意意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1: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附件2:2020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法律援助补贴).doc

附件3:2020慈溪市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普法工作经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