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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00297700XM/2021-142012
市自然资源规划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国土资源、能源/国土资源与能源综合类,财政、金融、审计/财政综合类
2021-08-24
2021-08-24
面向社会
目录
一、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四、名词解释.......................................................................................................( )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湿地、水、海洋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自然资源管理、国土空间规划和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
3.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制定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地方政策。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共享和汇交管理等。负责市政府确定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等工作,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调处全市自然资源权属和不动产权属争议。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贯彻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组织实施考核评价。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战略和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市场统筹调控工作,实施全市建设用地供应工作。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推动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多规合一”。组织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组织、指导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综合交通等相关专项规划,组织指导、综合平衡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涉及空间资源利用的各类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和指导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指导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管理工作。受市政府委托,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审核、审批各类空间规划。
7.负责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并监督实施。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负责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负责土地、海域、海岛、林地、湿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负责市级重大项目规划前期研究、论证和协调工作,负责建设用地、建筑风貌、市政交通等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对建设项目审批后到竣工验收期间的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海洋、森林、矿产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组织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海域海岛海岸线(港口岸线除外)整治修复、海洋和林业生态修复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备选项目。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牵头拟订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保护,确保耕地数量和质量。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10.负责全市地质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地质勘查规划。组织实施和管理相关地质勘查项目。负责地质勘查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地质调查。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业权管理,编制并实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规划,监督指导绿色矿山建设,监督指导矿业权有形市场建设。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
13.负责对海洋事务的综合协调管理。拟订并监督实施海洋功能区划、主体功能区划和相关规划。参与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政策。组织制定海洋灾害风险区划。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和减灾工作。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14.负责海洋自然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海域海岛保护利用规划并监督实施。协调各涉海部门、行业的海洋自然资源开发活动。负责无居民海岛、海域、海底地形地名管理工作,负责领海基点等特殊用途海岛保护管理。负责海洋经济的统计及相关核算工作。
15.负责森林资源保护、森林生态建设。组织实施国土绿化工作。负责林业和湿地生态保护修复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负责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推进林业改革相关工作。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监督风景名胜区管理。指导国有林场建设和发展。负责林木种苗监督管理。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指导森林公安工作。
16.负责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工作、地图工作。负责测量标志保护和地方测绘基准管理。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
17.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市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和规划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18.负责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工作。监督检查自然资源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和破坏森林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案件(除移交市综合执法部门执法事项外)。
19.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
纳入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无。
二、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312,444.82万元,支出总计312,444.82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各减少57,334.91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土地开发支出比2019年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12,444.82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12,444.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123.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298,321.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12,444.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32.86万元,占2.99%;项目支出303,111.96万元,占97.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12,444.82万元,支出总计312,444.82万元,与2019年相比,各减少57,334.91万元,下降15.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土地开发支出比2019年减少;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0116.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7.45%,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土地开发支出的预算安排在财政预算综合指标中,按实际发生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3.1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52%。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127.69万元,增长41.30%。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如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资金)、新增项目预算追加(如野生动物妥善处置经费)以及发放2020年购房补贴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123.1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40.72万元,占0.2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03.25万元,占0.7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21万元,占5.07%;卫生健康(类)支出234.37万元,占1.66%;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123.00万元,占0.87%;农林水(类)支出433.27万元,占3.07%;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1,235.75万元,占79.56%;住房保障(类)支出1,228.59万元,占8.7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8.00万元,占0.06%;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747.48万元,支出决算为14,123.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41%,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如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资金)、新增项目预算追加(如野生动物妥善处置经费)以及发放2020年购房补贴等。其中:
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万元,超预算完成40.7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系统平台项目资金。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3.25万元,超预算完成103.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补助资金(规划编制类)、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补助资金(标识设置类)和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补助资金(实施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36.9万元,支出决算为97.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5.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标准提高以及本年提前发放了2020年退休活动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7万元,支出决算为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00.8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标准提高以及本年提前发放了2020年退休活动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429.16万元,支出决算为383.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14.58万元,支出决算为19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0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以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的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6.36万元,支出决算为98.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行政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1.7万元,支出决算为61.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事业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68.87万元,支出决算为74.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变动及医保基数调整。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3万元,超预算完成1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包括2018年宁波市风景名胜区保护与维护专项资金和2020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专项,以及上年结转下达的诉讼代理费。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9万元,超预算完成4.6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预算用于采购国产保密电脑。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48万元,超预算完成26.4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市级海洋事业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海洋事业与渔业发展。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76万元,超预算完成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包括森林宁波和森林抚育。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25万元,超预算完成12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兑付——2020森林生态效益补偿。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万元,超预算完成1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兑付——2020湿地及野生动物保护。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26万元,超预算完成1.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2018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森林公安。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年初预算为18万元,支出决算为189万元,超预算完成17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包括2018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2018年第二批市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森林生态修复(一树万村)。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84万元,超预算完成0.8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2018年第二批市级林业发展专项资金—野生动植物保护。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476.5万元,支出决算为5094.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奖金增加等增加了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116.5万元,支出决算为109.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森林公安经费部分项目资金尚未结算。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年初预算为2500万元,支出决算为702.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规划编制经费各项支出根据合同进度陆续支付,部分项目未完成。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00万元,超预算完成220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的上级补助资金兑付,包括土地整治和耕地保护资金和2019耕地保护激励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2.28万元,超预算完成62.2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下达第三次国土调查系统平台项目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项)。年初预算为0.91万元,支出决算为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原因是上级补助资金兑付——2020省测量标志保护资金。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860.3万元,决算为2059.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1%,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工资奖金增加等增加了基本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50万元,决算为1007.18万元,超预算完成757.1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申请追加野生动物妥善处置经费预算,用于处置在养野生动物。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614万元,支出决算为62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公积金基数调整等导致支出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02.76万元,超预算完成602.7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局通知要求,按规定预发2020年度机关事业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追加购房补贴预算。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超预算完成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转资金下达,拨付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和2017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32.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640.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1.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321.6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48%。与2019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61,462.60万元,下降17.0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及土地开发支出比2019年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8,321.6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298,321.67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369.06万元,支出决算为298,32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0.20%,主要原因是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等预算安排在财政预算综合指标中,按实际发生追加。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29777.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安排在财政预算综合指标中,按实际发生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151.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预算安排在财政预算综合指标中,按实际发生追加。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91.9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业务需要追加相关预算,包括表土剥离、慈溪市地质灾害风险普查(1:50000)、慈溪市横河镇高精度地质灾害风险调查评价和城镇基准地价体系研究服务。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826.06万元,支出决算为3048.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6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变动及受疫情影响招标等相关工作延后,项目尚未完成。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年初预算为15543万元,支出决算为8951.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未启动,调减指标购买费和支农资金等预算。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0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07.9万元,支出决算为77.30万元,完成预算的71.64%,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7.12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5.86万元,占85.2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7.97万元,下降10.8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占14.80%,与2019年度相比,减少3.57万元,下降23.7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局接待上级及其他地区工作人员来慈考察、交流、衔接工作等支出减少。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17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根据外事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0.9万元,支出决算为6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厉行节约精神,切实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70.9万元,支出65.86万元,完成预算的92.8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用车使用量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主要用于公务用车保有车辆及派驻本部门车辆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0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3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20万元,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的57.2%。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地区工作人员来慈考察、交流、衔接工作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招待人数次数变化等。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73批次,累计821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4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及其他地区工作人员来慈考察、交流、衔接工作等支出。接待73批次,821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0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713.14万元,支出决算为691.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部门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境)事项;比2019年度增加27.72万元,增长4.17%,主要原因是我局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增加。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0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586.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1.5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86.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下属事业单位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对2020年度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单位自评项目1个,涉及财政资金256万元,部门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及下属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单位自评结果
慈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慈溪市2020年度松材线虫病等疫病防治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详情请见公开平台绩效管理附件。
3.部门评价项目评价结果:无。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8.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古迹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6.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项):反映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历史名城规划制定与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地方人民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饮水、环境、卫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30.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出让业务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土地出让业务费用的开支。
3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项):反映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灾减灾(项):反映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3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3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反映用于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3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项):反映用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与合理开发利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国土整治,耕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4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项):反映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地质、矿产实物资料和信息资源采集、处理并提供社会公益展览和服务,自然资源知识普及,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等方面的支出。
4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4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4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4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4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反映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