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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30282768511377N/2021-129659
市应急管理局
主动公开
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综合类
2021-03-04
2021-03-04
面向社会
一、慈溪市应急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市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的法律法规,组织编制市级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订相关规定、意见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市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预案演练。检查指导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应急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市委、市政府组织开展一般及以上事故和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全市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7、统筹全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统筹指导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并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组织统筹、协调指挥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承担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监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导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宁波市下拨和市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商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生产、存储危险化学品单位在关停或搬迁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及储存设施和生产装置处置情况。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并指导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5、制定全市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信息平台和储备、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组织指导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以及信息化建设工作。
17、组织执行国家、省、宁波市应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灾害指挥部的指示、命令。承担市应对一般灾害指挥机构日常工作,协调各指挥机构成员单位的相关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对应指挥机构的工作。
1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全市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市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应急管理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属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应急局本级、局属市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和市应急管理服务中心预算,事业单位统一在局本级核算。
二、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收支总预算2879.32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9.3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6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11万元。
(二)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1年收入预算287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9.32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资金)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三)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63.7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11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668.8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7.67 万元,项目支出1062.79 万元。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879.32 万元。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79.32 万元,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63.7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2.52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11万元。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879.32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467.27 万元,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的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增加了新的项目,该新增项目“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金额较大。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163.77万元,占5.69 %;卫生健康支出46.92万元,占1.63 %;住房保障支出292.52万元,占10.16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376.11万元,占82.52 %。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19.2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28.77万元减少9.53 万元,下降33.12%,主要原因是2020年开始退休人员活动费在当年度发放,故2020年该项支出经费中包括了2019年度、2020年度两年的退休人员活动费发放。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96.35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04.06万元减少7.71万元,下降7.41%,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原因造成的。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48.1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52.67万元减少4.49万元,下降8.5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8.8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29.30减少0.41 万元,下降1.4 %,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医疗(项)3.7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4.18万元减少0.44万元,下降10.5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14.29 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4.65万元减少0.36万元,下降2.46%,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6.26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54.03减少7.77万元减少,下降5.0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146.26万元,比2020年145.05万元增加1.21万元,上升0.83%,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应急)(项)1191.2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376.7万元减少185.42万元,下降13.4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应急)122.04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112.72万元增加9.32万元,增长8.27%,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费用调整造成的。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1062.7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389.92万元增加了672.87万元,增长172.56 %,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中的其他应急管理支出增加了新的项目,该新增项目“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金额较大造成的。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6.53万元,其中:(1)人员经费1640.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工资福利支出。(2)对个人及家庭的补助支出28.82万元,主要包括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公用经费147.6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22万元下降4.55%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0万元,其中一般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学术交流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 0万元。2021年与2020年一样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调研、检查及各镇街道人员接待等支出。2021年比上年预算数10万元下降1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上级要求厉行节约尽量压减招待费用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0 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比上年预算数26万元减少26万元,2021年度无车辆购置费用预算。
4.公务用车运行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费 预算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用车、执法用车及应急用车等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21年预算数与上年一样。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应急管理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147.67万元,较2020年预算数208.23万元减少60.56万元,下降29.08 %。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本部门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7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3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 0 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 0 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0 辆,其他用车 3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 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机要应急及调研用车 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 0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 辆,其他用车 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及以上通用设备 0 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及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本部门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 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782.19 万元;其中纳入绩效评价项目0个,涉及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
5. 重点项目
本年度未安排重点项目。
三、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预算单位以所有者的身份依法取得的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预算收入。
3.财政专户管理资金:财政部门在银行开设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税收入以及其他需要专户管理的资金。
4.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5.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7.上级补助收入:预算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8.其他收入:预算单位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9.用累计盈余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10.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科目
1.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指所属事业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4.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所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6.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9、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需缴纳的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医疗(项):指行政事业单位事业人员需缴费的社会保障费单位缴纳部分支出。
1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
13.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单位工作人员需缴费的公积金单位支出部分。
14.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开展日常工作所需的人员经费,办公经费等支出。
16.应急管理事务(款)-其他应急管理支出(项):开展各项专项工作活动中所需的经费支出,包括办公设备及专项设备的购置。
(三)机关运行经费
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件:慈溪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预算公开表格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