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772315846H/2021-130843

发布机构:

市统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统计

发布日期:

2021-03-22

成文日期:

2021-03-22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市统计局2021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1-03-22 15:08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2021年全市统计工作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上级统计部门有关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五个围绕”,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持续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全面提升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参谋的能力,为全力夺取“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统计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围绕统计工作创新有为,着力统全统准统计数据。
  1.要修订完善镇级GDP核算方案。围绕统全核准的要求,根据宁波市统计局GDP核算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镇级GDP核算方案,研究探索镇级GDP季度会审机制,加强市级GDP数据与镇级GDP数据衔接,构建更加科学全面准确的统计核算制度体系。
  2.要深化落实高质量发展指标体系。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全省前列的总体目标,密切跟踪宁波高质量指标发展体系以及宁波对区县(市)评价指标体系修订情况,积极配合市考核办、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及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抓实高质量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等评价指标体系衔接、测算、监测以及培训指导工作,对评价指标提供精准的统计解读。
  3.要扎实做好重点专业统计改革。积极主动承担宁波统计改革试点任务,总结提炼慈溪统计改革创新做法。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认真探索执行新的社会消费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统计方法、劳动工资统计等方法制度。落实规下研发报表制度和规下小微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投入统计试点工作。试行资质外中小微建筑业企业抽样调查工作。改进完善化肥、农药统计制度方法,施行村级起报。
  二、围绕统计数据质量提升,着力健全治统管数长效机制。
  4.要织密网络,层层压实防惩统计造假责任。重点推动防惩统计造假责任机制向镇(街道)统计工作站延伸覆盖,宣传引导各级党政领导进一步强化防惩统计数据造假责任意识,凝聚防惩工作合力。
  5.要注重常态,加强日常数据质量管控力度。修订完善《统计数据质量审核评估办法》,各专业常态化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加强日常统计报表数据审核和实地走访核查,做到应统尽统,不重不漏,确保源头统计数据真实可信,经得起上级检查。
  6.要以查促统,严肃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积极探索联合执法新模式,充分运用浙政钉掌上执法系统,进一步扩大“双随机”抽查范围,严肃认真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加大对统计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通报问责力度。
  7.要夯实基础,全面深化统计普法和诚信建设。认真做好“七五”统计普法工作总结和“八五”统计普法规划编制,结合“中国统计开放日”、“统计宣传月”等活动,加大统计普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统计氛围。深化开展诚信统计单位创建活动,严格依法公示统计严重失信单位,探索推进统计信用修复工作,夯实依法诚信统计基础。
  三、围绕统计监测分析提质,着力优化精准统计服务。
  8.要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全面反映发展成果。加强对经济运行情况的密切监测,及时做出预测预警,提升统计监测的前瞻性和有效性。配合做好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终期监测评价和各领域目标实现度评价,宣传解读好建党100周年的辉煌成就,以统计数据讲好“慈溪发展故事”。继续开展健康、体育、文化、文创、文特、数字经济等核心产业和三新经济、民营经济的核算工作。继续实施好社会发展、妇儿发展监测评估,抓实社会民生领域的常规统计监测。
  9.要更新改版统计产品,分析研判精准高效。围绕“精准”和“高效”双重目标,升级、改版《慈溪统计年鉴》,注重提升《慈溪统计》《统计月报》《慈溪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合辑》的编撰时效和质量。拓宽统计课题开发路径,加强课题分析研究工作,进一步推动统计由“数库”转向“智库”,切实提升统计部门的服务力、参谋力和影响力。
  10.要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统计服务提质增效。结合省局“一库一屏一脑一平台”和宁波市局综合统计服务平台以及数字慈溪(慈溪城市大脑)数字驾驶舱建设工作,形成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数据库,探索建立慈溪统计数字化应用平台,进一步升级打造“慈溪统计”微信公众号和微博,全面满足党政决策咨询、部门数据共享和公众信息获取等多元化的服务需求。加强网络安全管理和统计信息技术支撑和硬件保障,深化视频直播培训、智能无纸化会议等的应用,进一步提高统计信息化水平。
  四、围绕统计调查争先创优,着力抓好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各类专项调查。
  11.要高效优质完成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根据上级普查工作要求,组织开展人口普查数据处理、公报发布、资料本编印、课题开发、评先表彰等后续工作,抓好人口数据变动对我市人均GDP、劳动生产率等重要指标影响的分析,充分发挥普查综合效益。
  12.要统筹推进各专项调查和民生民意调查。做好新一轮劳动力调查样本扩本增量工作,准确反映我市城乡居民就业情况。做好规下工业老样本维护和非目录样本排摸,住户样本轮换新替换调查户维护等工作,为新一轮抽样工作打下扎实基础。配合开展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围绕中心工作,组织开展好各类社情民意调查。
  五、围绕统计队伍建设,着力推动统计工作规范高效。
  13.要聚焦夯实政治根基,强化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增强政治意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主体责任”,严格监督执行各项政治纪律规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特别是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组织开展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化统计部门间的党建联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和统计业务深度融合、互促互进,促进干部队伍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步提升。
  14.要聚焦综合能力建设,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主动适应统计现代化改革新形势,开展多样化培训,深化“青春在线”系列活动,落实正向激励引导和关心关爱工程,切实增强统计干部的政治能力、研究能力、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落实能力等。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加大中青年干部培养力度,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统计系统纵向横向学习交流,加强与上级统计部门的沟通对接,争取工作支持与指导,各分管领导带队赴兄弟区县(市)学习交流统计业务。
  15.要聚焦基础业务工作,提升镇级统计职能。开展镇(街道)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培育,探索镇级统计站沟通交流机制,推广典型经验,实现以点带面的整体提升。对照《镇(街道)统计工作站制度和岗位人员设置及业务规范建设指导性意见》(试行)(慈统〔2020〕24号),开展业务指导、检查和数据审核评估,规范统计工作站运行和统计人员管理,促进统计工作站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提高。推进有针对性的统计业务培训,提升统计人员业务能力。
  16.要聚焦源头数据质量,夯实村级及企业统计基础。推动基层基础建设向村(社区)延伸拓展,加强村(社区)、企业统计队伍网络建设,坚持培训、指导与检查相结合的模式,提升基层统计人员统计业务水平和企业统计工作,确保源头数据质量进一步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