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30282002977085K/2021-148341

发布机构: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日期:

2021-11-25

成文日期:

2021-11-25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2020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1-11-25 11:22 信息来源:宁波市生态环境局慈溪分局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承上启下谋划“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将2020年我局工作思路明确如下。

一、总体思路

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深化推进“治污攻坚年、服务企业年、队伍建设年”,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打好生态文明建设持久战,完成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环境质量、强化环境监管、深化企业服务、推进问题整改、建设高素质队伍等六大重点任务,推动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二、工作目标

在大气环境质量方面。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稳步改善,PM2.5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市控以上地表水断面功能区力争达标率100%,县级以上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100%。

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改革试点,工业固废处置利用率达到98%;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达标率达到90%,危险废物利用处置无害化率达到100%。

在其他刚性指标方面。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排名实现宁波市内提升。主要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上级下达任务要求。排污许可证发放全覆盖。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推进美丽慈溪建设,全面构建大生态格局

突出规划引领作用,强化落实各部门“三管三必须”责任,立足于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全面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一是凝心聚力铸就生态环境齐抓共管大格局。发挥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及11个专业委员会作用,以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为核心,以1+X组织体系为抓手,层层辐射,研究部署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形势,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等。深化落实《慈溪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狠抓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落地见效,形成齐抓共管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大格局。充分发挥市美丽办作用,科学制定年度重点生态任务,建立健全对镇(街道)环境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二是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建设指标》,梳理各项指标达标情况,对不达标指标制定“一指标一方案”,明确指标限期达标措施,力争到2020年底各项指标均达到创建要求。三是持续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以提升全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目标,结合生态环境主题节日、法制宣传日,统筹谋划年度生态文明宣传计划。进一步拓展宣传阵地,加大主流媒体的宣传攻势,发挥自媒体的亲民优势,扩大发声渠道和宣传范围,大力展示美丽慈溪建设成果,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形成生态环境保护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加强生态环境满意度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六进”活动,借助妇联、网格员等组织,促使满意度宣传进村入户,提升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和满意率。

(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突破环境质量瓶颈期

制定出台《慈溪市“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确定我市“十四五”期间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路线。依托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结果,对我市污染源数量、行业结构等数据进行多维度分析,强化普查成果运用,为实现精细化环境管理奠定基础,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实保障。一是全力攻坚打好蓝天保卫战。制定实施蓝天保卫战年度工作计划,完成大气主要污染物源解析工作,进一步提高科学治气和精准治气能力。进一步强化治气专班牵头、协调、监督作用,加大督查通报力度,强化信息化数据运用,建立健全红旗黄牌制度,完善以环境质量为核心的考核体系,进一步压实各地、各部门责任,推动各项大气污染治理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淘汰国三及以下老旧营运车辆不少于1459辆;购置安装黑烟抓拍、遥感监测设备6套,加大超标机动车的执法力度。加强对涉气企业的管控,开展喷涂、橡胶、废塑料等行业整治回头看工作,严厉打击各类涉气违法行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做好省审计厅对我市的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审计工作,逐项抓好整改落实。二是打赢治水提升战。实施《全面推进慈溪市河道水环境整治“控源”行动方案》,全面提升我市水环境质量。巩固金属表面处理、有色金属、农副食品加工、砂洗水洗、废塑料等5个行业整治成果。探索《重污染行业废水排放指标二级市场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实施“千吨万人”以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整治,建立饮用水水源分级、分类管控措施和“一源一档”管理制度,制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控措施和正面清单,开展保护区污染综合整治,确保饮用水水源水质持续改善。出台新一轮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政策,完善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政策保障和监督机制,制定年度饮用水水源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考核办法,探索制定饮用水水源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会同市财政局督促指导有关镇加强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提高补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大力开展治土清废攻坚战。牵头制定实施全市治土攻坚战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职责,确保到2020年,土壤污染状况明显好转,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完成重点企业的土壤污染详查。加强污染地块管理,督促责任主体对超标地块进行修复达标。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等工作为抓手,健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完善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根据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结合固废综合监管信息系统,依托执法倒逼和第三方服务,持续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提质扩面和动态清零工作,并纳入对各镇(街道)环境保护绩效考核的指标体系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力争完成省、市定的建设任务。推进一般工业固废收运处置体系改革试点,按照“政府推动与市场运作相结合,综合利用与分类处置相结合”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运输专业化服务体系,明确一般固废分类、收集、贮存、转运、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的责任,进一步提高一般固废利用处置能力。持续推动小微企业危废收集试点项目和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确保重点产废企业纳入监管信息系统。根据上级部署,按年度开展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核查工作。

(三)强化生态环境综合监管,打好高压执法组合拳

在成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基础上,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改革,继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发挥好综合执法队伍应有的作用。一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切实改善环境质量。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为工作追求,以水环境、大气质量改善为重点,按照省市两级执法工作要求,深化护水、治气、治废各类专项行动。加大对环境违法打击力度,加大重点案件办理,充分发挥联合执法、配套办法等执法手段的运用,强化公检法环执法联动,查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二是继续深入实施“审、罚分离”改革,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加强法制审核,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加强案前案中案后的案情会商、梳理与总结,督促指导相关执法人员做好问题反馈与整改,确保我局行政执法的合法合规。三是严格考核督办,完善分级处置机制。加强对各镇、街道环保办在信访调处和企业日常巡查等业务方面指导,强化业绩考核,进一步发挥各环保办在信访调处、联合执法和企业巡查的作用。规范信访受理、流转、办理、审核、办结等工作流程,加强对辖区内环保办的监督指导。提升信访处理的质量和时效性,按月对信访答复不规范、逾期答复等情况进行通报,按月开展对群众信访的随机抽查,对措施不严不实影响群众环境权益的进行通报督办,切实提升群众对信访处理工作的满意度。

(四)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以《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监管服务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为指导,主动服务企业绿色发展,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一是加大“放”的力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最多跑一次”向“最好跑零次”转变,不断完善“服务一条龙”和环评审批“一日办结”等工作机制,持续推进我市环评审批提质增效,跑出“慈溪速度”,领跑宁波。继续开展“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在完成规划环评的基础上,在省级开发区和特色小镇等区域推行“免于环评手续、网上在线备案、降低环评等级、精简环评内容、承诺备案管理、创新环保‘三同时’管理”等6项改革举措。二是优化“管”的方式,营造公平市场环境。加强环评机构及环评质量的监督管理。深化“双随机、一公开”,调整库源名单,合理设置抽查比例及频次,严格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结果公示等制度。坚持宽严相济的执法原则,在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同时,严格对照上级部门认定的豁免情形,督促指导企业落实相关环境问题整改。深化环保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做好信息共享,实行奖惩机制,推进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相关措施的落实。三是提升“帮”的实效,增强企业绿色发展能力。以环保议事厅等形式为蓝本,不断探索服务企业的新方式新举措。全面推广环保管家服务,实现环保管家服务镇(街道、产业平台)的全覆盖。大力推进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挥中小微企业危废综合收集转运试点项目效用,完成污泥产生企业与利用处置行业深化整治提升工作。开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清理整顿和2020年排污许可发证登记工作,早梳理早谋划早分类,确保按期完成全市约2万家排污单位的清理整顿和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与经信部门协同推进掌起万洋众创城、长河橡胶园区等小微园区建设和企业入园工作。四是精准“治”的举措,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印刷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持续开展VOCs行业规范提升工作,着力提升行业污染治理水平。持续发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分类实施“散乱污”行业整治,坚决淘汰乱排放、低贡献的“散乱污”企业,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防止“散乱污”项目反弹。开展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使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精准实施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杜绝环保“一刀切”行为。

(五)抓好督察巡察整改工作,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根据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市委巡察组的反馈问题,不折不扣地落实整改方案。一是扎实推进各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积极主动配合做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信访及反馈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参照首轮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模式,做到“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五个明确,同时完成第一轮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在2020年的整改任务,并建立相关督查督办机制,确保高质量完成问题整改工作。二是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根据市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积极落实整改,要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整改措施到位、整改效果到位,并做到举一反三,及时归纳总结,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坚持制度先行,积极探索制定新制度。定期评估现行有效的制度,不断完善制度体系。

(六)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打造高素质干部队伍

加强生态环境队伍建设,提升政治能力,加强业务培训,树立队伍新形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工作的满意度和认可度,坚持政治能力、业务水平两手抓两手硬。一是坚持党的引领部署。从知行合一的角度,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二是强化党员干部管理。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以“干部说事”为载体,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功能,进一步做好关心关爱工程,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同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做好中层干部聘任、岗位轮换等人事任免,做到严管与厚爱并重,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三是着力提升环保业务能力。健全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措施,巩固垂改成果。按照“三定”方案,细化内部科室,理清职责分工,各科室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提高干部履职能力,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等工作中引领带动作用。探索制定容错纠错机制,落实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考核奖惩、人身安全保障、尽职免责和责任追究等三项制度,强化干部责任担当。加强对执法、监测等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强化清廉环保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落实“一岗双责”,全面落实局党组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科室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铁军。